信息索引号 | 002489452/2009-2145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09-08-17 |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信息分类 | 专项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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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市)经贸(经发、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市属各有关企业: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主攻工业、决战工业、稳定工业”和“拓市场、促转型、送温暖”的重要决策,根据国家、省相关产业规划,加快推进我市医药产业振兴和转型升级,保持医药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制定了《杭州市医药产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
杭州市医药产业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
为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家、省相关产业规划,加快推进我市医药产业振兴和转型升级,保持医药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计划期限为三年,从2009年到2011年。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市委、市政府建立“3+1”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落实“新药港”、“信息港”为重点的“一号工程”,着力增强医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提高产业竞争能力,整体取得较大突破,实现我市医药产业的振兴和转型升级,继续走在全省前列,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重点突破与发挥特色优势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培育一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集群,形成以化学制药为基础,现代中药为重点,生物医药为先导,医疗器械为后发优势”的具有杭州特色的产业结构,进一步形成新的特色和产业优势。
——仿制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把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作为振兴和转型升级的中心环节,鼓励企业着眼于医药前沿,开展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支持企业对现有医药产品在工艺技术、新剂型、增加适应症等方面进行二次开发,实现再创新。贯彻“仿创结合”的方针,在仿制的基础上加强制剂的创新开发,特别对到期的专利药物实施“抢仿”策略,争取市场的主动。
——提升做强与淘汰落后相结合的原则。杭州医药产业的发展,不应简单地追求量的扩张,更重要的是实现质的提高,坚持提升和做强优势产品,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两高一资”产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产品竞争向品牌竞争提升、杭州制造向杭州创造提升。
——市场导向与政策引导相结合的原则。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尊重市场需求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的产业指导和政策引导,形成合力推进的机制和格局,加快招商引资步伐,积极引进世界著名制药企业和省内外优势企业来杭创业,实现杭州医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三、行动目标
——总量目标:全市列入统计口径的医药企业工业销售产值200亿元, 实现销售收入200亿元,年增长15%;工业销售产值比2005年(“十五”末)增加112亿元。
——规模目标:培育一批大企业大集团,成为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在全国同行业中位居前列的现代制药企业。形成年销售收入达到30亿元的集团公司2家,其中2010年1家,2011年1家;年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的工业企业3家,其中2009年2家,2010年1家;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的工业企业1-5家,其中2009年1家。
——效益目标:全市列入统计口径医药工业企业实现利税合计50亿元,年增长15%以上,在全省保持第1位,在全国省会城市中进入前5位。
——产业集群:形成国内重要的生物医药产业密集加工区、中药现代化基地,有一定影响的新型化学药物生产基地、医疗器械特色产业基地。
——技术目标:所有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均通过行业质量规范认证,装备水平显著提高;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5%以上;重点企业R&D投入达5%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50万元/人;开发成功2—3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产品。
——外向度目标:全市列入统计口径医药产品出口交货值达到30亿元,年增长15%以上;出口占全部销售收入比重达到15%,利用外资水平大幅度提高。
四、行动举措
1、深入推进新药港建设
充分发挥杭州市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研究解决新药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一号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03〕21号),用足用好医药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医药产业发展,加快新药研发和产业化力度,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对历年安排的项目做好跟踪考核,督促企业按期完成项目合同目标,及时做好结题验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制订促进本区域医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形成合力推进新药港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医药产业协调发展。
2、完善产业规划与政策引导
通过政策和举措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医药产业作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民生产业的地位;通过各类推广和宣传工作,提升杭州医药产业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市场地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十一五”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浙江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规划(2009-2012)》,加强与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对接。启动医药产业“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为下一阶段产业发展的目标、重点和措施提供依据。
3、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
继续实施医药行业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对国家宏观产业政策调控和生产要素制约的适应力,培育和发展生物医药、现代中药、新型化学药物和新型医疗器械特色产业集聚区。继续加大产业发展投入,加快新建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的实施。推进杭州“新药港”产业集聚区建设,尽快形成一批医药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药港”产业集聚区建设,将其建成杭州医药产业示范基地。促进高新技术开发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富阳经济开发区、桐庐经济开发区、临江工业区等医药产业功能区的尽快形成,成为我市医药产业重要基地,促进区县(市)医药工业协调发展。
4、促进医药企业协调发展
对列入全市培育的大企业、大集团和百家重点企业、200家成长性中小企业中的医药企业,建立跟踪联系制度,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发挥行业示范作用。积极培育医药大企业大集团,发挥其在产业集群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密切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动态,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培育开发特色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稳步发展。
5、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与平台建设
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加大技术投入,争取企业的R&D投入占销售额的比重达到5%。贯彻仿制与创新相结合的方针,加强生物医药、基因工程药物、新型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新药研发以及新型医疗器械产品的开发。进一步发挥杭州高通量新药筛选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加强其与我市医药企业的合作。培育和发展医药专业孵化器,充分发挥孵化器的功能和作用,完善开发平台建设,提高运作水平,面向社会开放,为留学归国人员和国内学者提供良好的创业条件,引进一批新的企业和项目,努力成为杭州“新药港”建设的企业源、项目源、人才源。建设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中试平台,为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好、疗效确切的新药开发成果并成功实现产业化提供技术保证。
6、实施品牌发展战略
充分认识品牌的重要性,要把品牌看成是一种宝贵的战略资本,把培育自己的品牌作为构筑和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提高创牌意识和品牌经营能力,形成一批名牌产品和知名商标,努力争创国家级和世界知名品牌。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力,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长远发展战略,对品牌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运用整合营销沟通的手段,提升品牌的知名度。企业应大力培养和维护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状况,合理进行品牌延伸。政府部门应加强保护企业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并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宣传推广我市名牌医药产品,提高其知名度。
7、强化产品质量安全
引导和督促企业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等规范和要求,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从产品研发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支持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改进装备和工艺,提高质量保证水平。整顿和关停一批规模偏小、技术装备水平不高、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医药生产企业,切实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
8、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充分利用我市医药市场网络,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空间。对于企业参加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国内各类展会,给予展位费资助,并在形象制作费、品牌宣传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资助,以降低企业拓展市场的成本。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在政府采购等活动中,对于杭州医药品牌给予一定的加分。积极为已落户杭州的外资医药企业做好服务工作,鼓励企业增资扩股,促进后续项目在杭建设。加快招商引资是推进“新药港”建设的关键所在,要紧紧抓住国外资本转移的契机,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强国际交流,下大力气引进国际著名制药公司来杭投资建厂、合资合作。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扩大产品出口,设立海外公司,进一步推动我市医药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与国内著名制药企业的联系,鼓励国内优势企业和上市公司来杭投资医药产业。
9、推进电子商务进企业
在医药产业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企业”工作,按照《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政办〔2008〕343号)的要求,利用市财政的专项资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独立电子商务平台,支持企业联合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建立网上专业市场,通过电子商务的营销模式创新,缩短产品流通周期,降低产品营销成本,拓展国内外市场。
10、加大对企业的融资与减负力度
通过工业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