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452/2017-2160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17-08-07 |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信息分类 | 通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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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第24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17〕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所属地区拟申报国家技术中心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我委将在各区、县(市)同意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通知要求择优推荐。本次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认定材料请于8月14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4份(连同电子文档)报送市经信委,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将评价材料装订成册后送属地经信主管部门,请各属地经信主管部门对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于9月1日前行文报送我委,并将企业的评价材料电子文件(采用U盘拷贝方式)、纸质文件(一式3份)报送我委。请各企业同时将评价材料和免税情况电子文件附表通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系统(试用)报送。
市经信委联系人:冯香琴 梅明明,联系电话:85257072 85257073。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