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18-2497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18-09-28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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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O一八年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第三批)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1-04 09:29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2018年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专项行动安排,按照《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杭经信物联〔2018〕17号)有关要求,经研究,今年试点项目验收工作将分批进行。现将第三批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三批验收工作将于10月下旬进行,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申报验收项目须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3.试点项目企业按《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提交《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报书》(见《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正本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当地经信部门,副本七份自行带至评审会现场。

4.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按《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和汇总,于10月16日前行文上报市经信委,附《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第三批)》(见附件)和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各一份,电子邮箱:hzjxwwlw@163.com。

未明事项请与市经信委物联网产业处联系,联系人:程柳梁,电话:85257097。

附件: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第三批).doc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18-24977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9-28

关于开展二O一八年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04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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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2018年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专项行动安排,按照《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杭经信物联〔2018〕17号)有关要求,经研究,今年试点项目验收工作将分批进行。现将第三批项目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三批验收工作将于10月下旬进行,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申报验收项目须于2018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3.试点项目企业按《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提交《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验收申报书》(见《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正本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当地经信部门,副本七份自行带至评审会现场。

4.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按《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和汇总,于10月16日前行文上报市经信委,附《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第三批)》(见附件)和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各一份,电子邮箱:hzjxwwlw@163.com。

未明事项请与市经信委物联网产业处联系,联系人:程柳梁,电话:85257097。

附件:申请验收项目汇总表(第三批).doc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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