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452/2020-2501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杭经信消费〔2020〕58号 | 成文日期 | 2020-10-13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信息分类 | 评审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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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310号)和市经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经信消费〔2020〕58号),进一步促进我市工艺美术事业发展,激励长期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制作并且成绩显著的工艺美术人才成长,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从事传统工艺美术重点保护品种和技艺的工艺美术从业人员。
二、评审条件
在杭缴纳社保满三年(报名截止时间)的工艺美术从业人员,无不良征信记录,无犯罪记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
1.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工艺美术行业协(学)会主办的全国性工艺美术作品评审金奖或特等奖累计2个(含)以上;
2.具有中级工艺美术师职称,同时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工艺美术行业协(学)会主办的全国性工艺美术作品评审金奖1个(含)以上;
3.获国家级工艺美术类专业协会金奖累计4个(含)以上;
4.获国家级工艺美术类专业协会(学会)颁布的行业大师称号;
5.具有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传统工艺美术类);
6.被列入市级以上(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统技艺美术类),同时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工艺美术行业协(学)会主办的全国性工艺美术作品评审银奖1个(含)以上。
三、材料申报
(一)《杭州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表》;
(二)从事工艺美术专业工作的经历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三)获奖、职称、荣誉称号、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证明。
四、申报要求
上述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3套)。
五、评审程序
符合评申报条件的工艺美术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向所在地(企业工商登记地,个人户籍所在地)工艺美术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向杭州市经信局报送。
六、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各有关单位按上述要求,于1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杭州市经信局消费品处(杭州市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A座1205室)。
联系人:刘文吉,电话:85257109。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