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452/2020-2298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0-06-11 |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信息分类 | 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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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根据杭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市经信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围绕是否存在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相关规定,我局联合局法律顾问,对本局起草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为全市经信工作的开展发挥积极作用。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