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452/2020-2229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17 |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信息分类 | 计划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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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市委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市经信局实际,制定2020年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梳理相关办事事项(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相关业务处室和单位),积极研究制定与网上办事相适应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责任处室:相关业务处室、办公室)。
2.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经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配合省经信厅做好相关事项“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责任处室:相关业务处室、产业规划处)
3.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主动清理、纠正存量政策措施,督促、检查系统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全面完成清欠工作。(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中小企业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4.合力推进经信领域立法。坚持科学立法,协助做好《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立法调研相关工作。对《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认真学习,并对征求意见稿及时提出反馈意见。(责任处室:数字经济处)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按要求对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出台,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加大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和网上公示力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登记备案等工作,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规范率达100%。(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各相关业务处室)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6.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杭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杭州市行政程序办法》,实施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并形成重大行政决策档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责任处室:办公室、产业规划处、各业务处室)。督促、指导经信系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及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调整程序,健全行政决策执行问题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各业务处室)
7.健全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参谋作用,落实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法律顾问法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积极落实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完成本单位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及备案。(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
8.加强机关合同管理。按照《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做好局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备案工作。(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计财处、办公室、各业务处室)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全面落实执法“三大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列入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事项都需经过法制审核程序,确保重大执法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责任清晰明确、案卷规范完整。(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各相关业务处室)
10.优化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进“双随机”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教科书式执法”,推行说理式执法或轻微违法行为告知(容错)承诺制。(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各相关业务处室)
1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要求落实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职责,在法定期限答复、提交证据依据等相关材料,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判决。(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各相关业务处室)
五、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12.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案卷标准化,督促指导案卷自评互评、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等内部层级执法监督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各相关业务处室)
13.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我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务公开要求,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提升政府公信力。落实好政策解读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处室:办公室、各业务处室)
14.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开展信用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各业务处室)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经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做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宣传。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深化“宪法宣传周”、专项普法等活动。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等专项宣传活动。依托中小企业服务平台,聚焦重点领域,积极回应市场主体诉求,提升普法精准性。(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中小企业处、相关业务处室、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6.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不断完善会前学法制度,本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按照《杭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做好出庭应诉、旁听等(责任处室:组织人事处、产业规划处)。继续开展法治系列专题讲座,定期组织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7.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全年不少于2次。(责任处室:办公室、产业规划处)
18.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按规定配强法制审核力量;组织开展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进一步提升持证率;做好执法人员的证件清理(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各执法业务处室)。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牵头处室:组织人事处、产业规划处)。加强新进公务员执法证培训考试,加强法治宣传,积极报送法治政府建设信息稿件。(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各业务处室)
19.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机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年度考评涉及我局各项工作,对我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评意见认真整改,采取措施,着力补齐短板(责任处室:产业规划处、办公室、各业务处室)。落实局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责任处室: 产业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