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452/2020-2248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杭经信人事〔2020〕59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信息分类 | 评审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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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人力社保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社会发展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杭州市化工轻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杭州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化工、轻工、纺织、丝绸等专业技术、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化工、轻工、纺织、丝绸专业评审仍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评审申报条件、破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1. 个人申报时间。个人申报截止时间:9月14日,用人单位推荐申报截止时间:9月21日(个人申报后,需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请申报人员注意预留公示时间),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进行网上申报,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系统自动生成),其他所有材料均在“省平台”中填报。
网上申报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材料均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区、县(市)职称受理点,即民营企业等非公单位、市直主管部门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区、县(市)直部门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均按区、县(市)属地原则,将网上申报材料报所在区、县(市)职称受理点。
评审表等纸质材料报送:民营企业等非公单位和区、县(市)直部门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区、县(市)属地原则,报区、县(市)纸质材料具体受理部门(见附件)。市直主管部门(单位)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报市直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再报杭州市化工轻纺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
2. 管理部门审核时间。9月22日起,各区、县(市)经信与人力社保部门对网上材料进行审核并上报,9月30日前审核结束。
四、申报程序和形式
1. 个人申报及管理部门审核。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网上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区县(市)经信与人社部门审核等程序上报。个人申报及评审费用的缴纳、管理部门审核、纸表报送及受理单位等流程详见附件。
2.组织评审。高评委办公室负责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评审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评审。
3.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高评委办公室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评审结果报上一级部门。
4.发文公布资格。省人力社保厅和省经信厅审核评审结果并发文公布。文件公布后,生成电子证书信息。
5.下载电子证书并将表格归档。取得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录“省平台”系统,在相应菜单栏下载电子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返还申报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申报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三年。
六、其他事项
1.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2.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
职称评审。
3.今年起职称评审、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应先完善个人信息,用人单位、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无误。为促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建设,请各级、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将业绩档案维护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定期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联系人:林肖杭;联系电话:88292115;地址:杭州市经信局职改办(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9号新州大厦1410室)。
附件: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