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22-0044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10-11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专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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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经信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2-10-11 17:28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2〕1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要按照浙经信投资〔2022〕192号文件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项目申报材料做好审核工作,并会商同级财政部门后上报。

2.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型制造)改造方向,10个区经信部门于2022年10月17日下班前将申报文件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市经信局(7份),并附电子版(PDF及word格式各1份);3个县(市)按浙经信投资〔2022〕192号文件要求报送省经信厅。

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方向,上城、拱墅、西湖、滨江和钱塘区于2022年10月17日下班前将申报文件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市经信局(7份),并附电子版(PDF及word格式各1份)报送市经信局绿色制造处,其他区、县(市)报送省经信厅。

3.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型制造)两个领域推荐项目,需同步在“浙江制造项目投资在线”平台上报。

4.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省经信厅通知,不明事项请联系杭州市经信局产业投资处(俞泽远85257139)、绿色制造处(郑逸武85257092)。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6楼市经信局。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1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22-00440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11

转发省经信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11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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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

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投资〔2022〕1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要按照浙经信投资〔2022〕192号文件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项目申报材料做好审核工作,并会商同级财政部门后上报。

2.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型制造)改造方向,10个区经信部门于2022年10月17日下班前将申报文件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市经信局(7份),并附电子版(PDF及word格式各1份);3个县(市)按浙经信投资〔2022〕192号文件要求报送省经信厅。

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方向,上城、拱墅、西湖、滨江和钱塘区于2022年10月17日下班前将申报文件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市经信局(7份),并附电子版(PDF及word格式各1份)报送市经信局绿色制造处,其他区、县(市)报送省经信厅。

3.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型制造)两个领域推荐项目,需同步在“浙江制造项目投资在线”平台上报。

4.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省经信厅通知,不明事项请联系杭州市经信局产业投资处(俞泽远85257139)、绿色制造处(郑逸武85257092)。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6楼市经信局。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