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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22-0004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02-08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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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开展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2-02-08 17:0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市直单位、工美行业协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2〕19号)(附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杭州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杭州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牵头单位,成立杭州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杭州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下设评选推荐办公室、评审专家组和监督组。

评选推荐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消费品产业处。评审专家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监督组由市经信局机关纪委相关人员组成,对评选推荐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评选推荐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

二、申报要求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要求

推荐上报人选应符合《浙经信消费〔2022〕19号文件》中所规定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按A4 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三套),已经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可另附一套。

(二)申报的实物作品

准备好由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实物作品(以下简称“参评作品”)3 件(套),其中工艺家具类作品尺寸不超过 3.5 米*2.5 米,其他作品尺寸不超过 3 米*2 米。实物作品送审另行通知。

三、推荐程序

(一)区县(市)初评

区县(市)经信部门根据市、省通知要求对申报者提交的《申报书》和有关书面材料、参评作品等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者及其申报材料、参评作品符合申报要求。

(2)参评作品确为本人创作。

(3)学历、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4)高级职称、作品获奖、荣誉称号、社会职务等有法定证明复印件。

(5)论文等无抄袭。

(6)其他必须复核的重要材料。

上述内容审核无误后,将推荐名单正式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同时将申报者申报材料于2月15 日前报送市评选推荐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市评选推荐办公室根据省经信厅通知要求对各区县(市)推荐申报者资料进行审查,报市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正式参评名单。

(三)专家评审

按照要求组织参评者将每人 3 件(套)参评作品报送至指定地点。市评选推荐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市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议确定杭州市推荐浙江省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拟推荐名单。

(四)结果公示

杭州市推荐浙江省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名单通过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政务服务网网站向社会公示不少于 5 日, 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监督组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审定报送

根据公示结果,局党组会议审定推荐名单,由市经信局行文报送省经信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到位,积极组织申报,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顺利。

(二)强化程序规范。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做好组织申报和评选推荐工作。

(三)强化纪律监督。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客观公正原则的行为。对举报投诉要及时调查处理,处理意见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刘文吉

联系电话:0571-85257109、18969165686;

电子邮箱:2811611196@qq.com;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7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22-00041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2-08

关于杭州市开展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2-08 17:0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市直单位、工美行业协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关于开展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2〕19号)(附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杭州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杭州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牵头单位,成立杭州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杭州市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下设评选推荐办公室、评审专家组和监督组。

评选推荐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消费品产业处。评审专家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监督组由市经信局机关纪委相关人员组成,对评选推荐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评选推荐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

二、申报要求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要求

推荐上报人选应符合《浙经信消费〔2022〕19号文件》中所规定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按A4 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三套),已经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可另附一套。

(二)申报的实物作品

准备好由本人设计并制作的实物作品(以下简称“参评作品”)3 件(套),其中工艺家具类作品尺寸不超过 3.5 米*2.5 米,其他作品尺寸不超过 3 米*2 米。实物作品送审另行通知。

三、推荐程序

(一)区县(市)初评

区县(市)经信部门根据市、省通知要求对申报者提交的《申报书》和有关书面材料、参评作品等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者及其申报材料、参评作品符合申报要求。

(2)参评作品确为本人创作。

(3)学历、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4)高级职称、作品获奖、荣誉称号、社会职务等有法定证明复印件。

(5)论文等无抄袭。

(6)其他必须复核的重要材料。

上述内容审核无误后,将推荐名单正式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同时将申报者申报材料于2月15 日前报送市评选推荐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市评选推荐办公室根据省经信厅通知要求对各区县(市)推荐申报者资料进行审查,报市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正式参评名单。

(三)专家评审

按照要求组织参评者将每人 3 件(套)参评作品报送至指定地点。市评选推荐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市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议确定杭州市推荐浙江省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拟推荐名单。

(四)结果公示

杭州市推荐浙江省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名单通过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政务服务网网站向社会公示不少于 5 日, 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监督组对举报和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审定报送

根据公示结果,局党组会议审定推荐名单,由市经信局行文报送省经信厅。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到位,积极组织申报,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顺利。

(二)强化程序规范。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做好组织申报和评选推荐工作。

(三)强化纪律监督。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客观公正原则的行为。对举报投诉要及时调查处理,处理意见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人:刘文吉

联系电话:0571-85257109、18969165686;

电子邮箱:2811611196@qq.com;

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八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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