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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22-003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09-02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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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的决定
来源: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2-09-02 09:23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6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经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清单及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政法〔2022〕110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杭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计划的通知》(杭市监联办〔2022〕3号)等文件要求,市经信局决定在2022年9月-10月开展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检查方式为实地检查,事后将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22-00317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02

关于开展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22-09-02 09:23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6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经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清单及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政法〔2022〕110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杭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计划的通知》(杭市监联办〔2022〕3号)等文件要求,市经信局决定在2022年9月-10月开展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检查方式为实地检查,事后将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