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452/2020-2505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0-12-04 |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信息分类 | 信件选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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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是钱塘新区万亚名城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经办人,来电咨询企业员工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E类人才的申报时,政策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是主营业务收取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信息企业,关于此条政策中提到的“信息企业”如何区分,希望给予解答,请相关部门核实解答。
答复内容:已联系并告知,信息企业主要指对信息传输、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收过程中产生的技术问题或技术需求提供服务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以上”要以统计部门的认定为准,一般需申请进入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库,申请入库时统计部门会对企业的类别进行核定。
答复时间:2020-12-04
答复单位: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