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3 12:59 访问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及市经信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共栏目建立重点领域公开目录工作,围绕打好“亚运攻坚仗”、打赢“经济翻身仗”的总要求和“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等重点工作要求,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官方网站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2023年,局门户网站共推送各类工作信息130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6条,门户网站信息年访问量363185次。局“双微”平台共计发布信息1542条。其中,微信平台发布信息628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914条;6条信息得到杭州发布录用。《杭州经信观察》刊物围绕“拼经济、抢先机”、打好经济翻身仗、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等主题推出专题策划,面向4000余家企业及政府单位赠阅。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2件不属于本单位信息,1件涉及第三方企业商业机密,1件涉及内部文件,经与申请人沟通后均由申请人撤回,办理流程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具体答复情况以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第四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对各处室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经信局门户网站已开设“政务资讯”和“惠企服务”两大模块,链接中国杭州、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等平台方便市民一键直达;设置浙江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智能问答”入口;加强技术迭代,对网站适老化积极改造,推出老年模式,提供内容朗读、语音辅助等功能;设置《经信观察》电子书模式,输出杭州工信经济新面貌新变化,图文并茂展示政务新媒体融合态势。“亲清直播间”品牌建设持续推进,邀请部门、企业、高校、协会等相关单位登录直播间进行政策宣讲,2023年共举办“亲清直播间”41场,服务企业1.44万家次,其他线上线下主题活动62场,服务企业4700余家次。全年,市经信局没有因舆情回应不及时而发生重大舆论事件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务新媒体发布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组织开展信息员操作培训,明确栏目维护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网站维护工作机制顺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还需加强;二是个别政策解读质量还需提高。以上问题均已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增强协同性,密切部门协作、强化力量协同,做到整体联动、协同发声。二是增强专业性,努力提高政策解读文字和图片内容品质,合理利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等机制,进一步完善解读流程、解读内容、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12:59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及市经信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共栏目建立重点领域公开目录工作,围绕打好“亚运攻坚仗”、打赢“经济翻身仗”的总要求和“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等重点工作要求,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官方网站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2023年,局门户网站共推送各类工作信息130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6条,门户网站信息年访问量363185次。局“双微”平台共计发布信息1542条。其中,微信平台发布信息628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914条;6条信息得到杭州发布录用。《杭州经信观察》刊物围绕“拼经济、抢先机”、打好经济翻身仗、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等主题推出专题策划,面向4000余家企业及政府单位赠阅。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2件不属于本单位信息,1件涉及第三方企业商业机密,1件涉及内部文件,经与申请人沟通后均由申请人撤回,办理流程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具体答复情况以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第四部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台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对各处室在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经信局门户网站已开设“政务资讯”和“惠企服务”两大模块,链接中国杭州、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等平台方便市民一键直达;设置浙江政务服务网“用户中心”、“智能问答”入口;加强技术迭代,对网站适老化积极改造,推出老年模式,提供内容朗读、语音辅助等功能;设置《经信观察》电子书模式,输出杭州工信经济新面貌新变化,图文并茂展示政务新媒体融合态势。“亲清直播间”品牌建设持续推进,邀请部门、企业、高校、协会等相关单位登录直播间进行政策宣讲,2023年共举办“亲清直播间”41场,服务企业1.44万家次,其他线上线下主题活动62场,服务企业4700余家次。全年,市经信局没有因舆情回应不及时而发生重大舆论事件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务新媒体发布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加大队伍建设力度,组织开展信息员操作培训,明确栏目维护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确保网站维护工作机制顺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还需加强;二是个别政策解读质量还需提高。以上问题均已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总结经验教训,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增强协同性,密切部门协作、强化力量协同,做到整体联动、协同发声。二是增强专业性,努力提高政策解读文字和图片内容品质,合理利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等机制,进一步完善解读流程、解读内容、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