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452/2021-2507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1-05-26 |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信息分类 | 通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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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相关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数经便函〔2021〕3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光伏、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组织当地光伏制造、印制电路板企业分别对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要求自愿申报,于6月1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纸质一式4份及电子版材料)至市经信局。其中,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同步开展网上在线申报。
二、请各地按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已进入光伏制造和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见附件),按要求开展2020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于6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报送到市经信局,其中,光伏制造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同步开展网上在线报送。
三、请各地经信部门对相关企业申请材料(或自查报告)予以核实,汇总后行文于6月10日一并上报市经信局。
四、市经信局根据各相关企业申报的材料予以审核后上报省经信厅,省经信厅审核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具体审核工作委托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协助。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书及自查报告模板电子版可到省经信厅网站(jxt.zj.gov.cn)下载,纸质申报材料请用 A4 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新申请企业注册帐号审核和已进入规范公告名单企业的账号密码,请联系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
联系人:
1.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
王昭琅,电话:0571-81029707、13905814081;
杨利恒,电话:0571-81029692、13588340157。
2.市经信局
绿色制造处,张锋,电话:85257105;
电子信息产业处,李方浩,电话:85257161。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