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452/2021-2526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1-06-30 |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信息分类 | 通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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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未来工厂”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21〕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征集2021年度第二批“数字化车间”培育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需为杭州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申报方向
“数字化车间”:推进装备生产线数字化升级,实施计划、制造、品控、仓储等应用系统集成,提高生产效率和柔性制造能力。支持中小企业深入推进“数字化车间”改造,积极嵌入“聚能工厂”生态圈和“链主工厂”配套链,剥离设计、销售、服务等环节,实施企业整体的“车间化”转型。
三、评价要素
“数字化车间”主要是从生产车间出发,侧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部分工序环节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强化车间内的设备升级与互联互通、车间信息系统综合集成、生产制造过程的可视化管理等。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企业以自愿申报为原则,对照前述申报条件,填写《杭州市“未来工厂”培育企业申报表》一式2份(含电子稿),报送所在地经信部门初审。
2.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汇总企业申报资料并初审,填写《杭州市未来工厂”培育企业汇总表》,于7月15日下班前行文上报市经信局。
未明事项请与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推进处联系。
联系人:程柳梁 85257097,李祎萍 85257044。
附件: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