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和《关于开展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2025年财政专项激励申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自愿申报基础上,经市级部门审查等,拟确定杭州市2025年第一批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财政专项激励名单(名单见附件),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月27日-11月3日,如有异议,请向市经信局高端装备处(汽车产业处)、驻市经信局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85257070(汽车产业处)、85257148(驻局纪检组),传真:85257100。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