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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25-0003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5-02-10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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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版创新优质杭产药械目录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发布时间:2025-02-10 13:59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杭政办函〔2022〕59号),促进创新优质杭产药械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加快我市药械推广应用,现编制《2025版创新优质杭产药械目录》,对目录中药械推荐医院优先采购使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杭州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械制造业企业和MAH持证企业,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必须在我市。

2.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械制造业企业和MAH持证企业,企业承诺三年内将相关产品管线转移至我市生产且持证、产值、税收均在我市。

3.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4.推荐目录的有效期为三年。推荐目录有效期内,有如下情况,可增加推荐目录产品数量。①1类、2类新药;②新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省级及以上荣誉企业的产品。

二、申报产品条件

创新优质杭产药械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药品:1类新药;2类改良型新药;3-5类化学药(须通过一致性评价)、3类生物制品和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

2.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创新型二类医疗器械。

3.经市卫健委下属杭州市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杭州市医院器械管理质控中心推荐的临床急需用药械。(推荐数量合计不得超过当年优质杭产药械总量的10%)。

同一家企业推荐的产品种类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1类、2类新药不占名额;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省级及以上荣誉企业增加1个产品。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创新优质杭产药械申报表》(见附件1)以及提供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书和其他符合性印证材料复印件,将纸质及电子档资料报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市)经信部门审核(盖章);

2.各区、县(市)经信部门依据申报条件逐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汇总后于2月20日(星期四)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经信局(需附企业申报材料2份及相关电子稿)(见附件2);

3.市经信局对各地上报推荐产品,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并在市经信局网站进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修正,正式公布《创新优质杭产药械目录》,供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参考应用。

四、有关事项

1.各单位对相关材料要严格审查把关并建档备查。

2.被认定产品所属企业对产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纳入企业诚信评定并备档。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中韦,85257102。


附件:

1.创新优质杭产药械申报表.docx

2.创新优质杭产药械推荐目录汇总表.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5年2月10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25-00034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0

关于组织申报2025版创新优质杭产药械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2-10 13:59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杭政办函〔2022〕59号),促进创新优质杭产药械的市场化和产业化,加快我市药械推广应用,现编制《2025版创新优质杭产药械目录》,对目录中药械推荐医院优先采购使用,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杭州市行政区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械制造业企业和MAH持证企业,药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必须在我市。

2.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械制造业企业和MAH持证企业,企业承诺三年内将相关产品管线转移至我市生产且持证、产值、税收均在我市。

3.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4.推荐目录的有效期为三年。推荐目录有效期内,有如下情况,可增加推荐目录产品数量。①1类、2类新药;②新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省级及以上荣誉企业的产品。

二、申报产品条件

创新优质杭产药械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药品:1类新药;2类改良型新药;3-5类化学药(须通过一致性评价)、3类生物制品和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

2.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创新型二类医疗器械。

3.经市卫健委下属杭州市医院药事管理质控中心、杭州市医院器械管理质控中心推荐的临床急需用药械。(推荐数量合计不得超过当年优质杭产药械总量的10%)。

同一家企业推荐的产品种类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1类、2类新药不占名额;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省级及以上荣誉企业增加1个产品。

三、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创新优质杭产药械申报表》(见附件1)以及提供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书和其他符合性印证材料复印件,将纸质及电子档资料报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市)经信部门审核(盖章);

2.各区、县(市)经信部门依据申报条件逐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汇总后于2月20日(星期四)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经信局(需附企业申报材料2份及相关电子稿)(见附件2);

3.市经信局对各地上报推荐产品,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并在市经信局网站进行公示;

4.公示结束后,根据反馈情况进行修正,正式公布《创新优质杭产药械目录》,供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参考应用。

四、有关事项

1.各单位对相关材料要严格审查把关并建档备查。

2.被认定产品所属企业对产品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纳入企业诚信评定并备档。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中韦,85257102。


附件:

1.创新优质杭产药械申报表.docx

2.创新优质杭产药械推荐目录汇总表.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