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我局对2025年3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如对清理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局(联系电话:0571-85257037)。
附件: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5年5月12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我局对2025年3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如对清理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局(联系电话:0571-8525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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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5年5月12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25-00110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12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5-1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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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我局对2025年3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拟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拟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如对清理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21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局(联系电话:0571-8525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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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