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就“杭州市北斗规模应用工作咨询服务项目”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杭州市北斗规模应用工作咨询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自行采购-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万元):18.5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咨询服务类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北斗产业发展趋势研究、国内主要城市北斗规模化应用经验做法比较、北斗规模应用工作年度评估和北斗宣传推广等相关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4日,每天(工作日)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222室。
3.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224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22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处理;(2)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处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
项目联系人(询问):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57121;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计划财务处/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
地址: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
联系人:施老师/戴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电话:0571-85257136、0571-8525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