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信局、财政局:
根据《杭州市本级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操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杭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服务平台遴选工作,全市择优支持1个公共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政策
支持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认证检测、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应用监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不超过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申报条件
实施单位应当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申报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公共服务平台申报方案;
3.真实性承诺函等其他材料。
四、操作流程
(一)申报。各单位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各区经信局。
(二)区级审核。各区经信局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遴选,委托事务所对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投入开展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时间自2024年1月起),于9月22日前将审核意见、审计报告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各区仅限推荐1个,逾期视为放弃)。
(三)遴选。市经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级相关部门组织技术、产业、管理、财务等领域专家对各区上报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择优确定支持1个公共服务平台。
(四)兑现。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资金,并挂牌“杭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服务平台(××领域)”。
未明事项,请与市级部门联系:
市经信局王淳,电话:85257100;
市财政局胡燕佳,电话:89580386;
市公安局陈旭盈,电话:89593056;
市交通运输局梅青,电话:85460118。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