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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25-002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5-09-26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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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开展2025年杭州市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发布时间:2025-09-26 17:06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54号),更好地引导和推动重点新材料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经与市财政局商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市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列入《2024年度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名单》(浙经信材料〔2024〕200号)的杭州市新材料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名单内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

(二)认定后首年度(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累计销售并实际交付产品货值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首批次新材料。

(三)下列情形不能申报:

1.已享受国家或省、市重点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产品;

2.已享受省级认定奖励、应用奖励的产品;

3.用于首台套装备的新材料且该装备已享受过国家或省、市首台套装备认定、应用奖励、保险补偿的产品;

4.用户单位为关联企业的,不能申报应用奖励。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企业申报,请登录“杭州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对照附件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线上申报提交成功后,须打印纸质材料并盖骑缝章(一式4份)及相关电子稿报送属地经信部门审核。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初审,请登录“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zjx.jxj.hangzhou.gov.cn:9001/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并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初审意见。

(二)申报时间。

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2.申报企业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3.市经信局组织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拟定奖励对象和金额。审核确定后,会同市财政局将奖励资金下达给各有关区、县(市)。

联系人:市经信局材料产业处:陈岗,电话:85257060;

市财政局企业处:闵捷,电话:89580317;

申报网站技术支持:陈赣湘,电话:17681825080。

附件:

1.2025年杭州市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申报材料有关要求.docx

2.2025年杭州市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申请表.docx

3.2025年杭州市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5年9月18日

关于开展2025年杭州市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盖章版).pdf

索引号

002489452/2025-00213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9-26

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开展2025年杭州市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9-26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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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54号),更好地引导和推动重点新材料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经与市财政局商定,现就开展2025年度市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列入《2024年度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名单》(浙经信材料〔2024〕200号)的杭州市新材料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名单内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

(二)认定后首年度(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累计销售并实际交付产品货值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首批次新材料。

(三)下列情形不能申报:

1.已享受国家或省、市重点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产品;

2.已享受省级认定奖励、应用奖励的产品;

3.用于首台套装备的新材料且该装备已享受过国家或省、市首台套装备认定、应用奖励、保险补偿的产品;

4.用户单位为关联企业的,不能申报应用奖励。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方式。企业申报,请登录“杭州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对照附件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线上申报提交成功后,须打印纸质材料并盖骑缝章(一式4份)及相关电子稿报送属地经信部门审核。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初审,请登录“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zjx.jxj.hangzhou.gov.cn:9001/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并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初审意见。

(二)申报时间。

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2.申报企业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3.市经信局组织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拟定奖励对象和金额。审核确定后,会同市财政局将奖励资金下达给各有关区、县(市)。

联系人:市经信局材料产业处:陈岗,电话:85257060;

市财政局企业处:闵捷,电话:89580317;

申报网站技术支持:陈赣湘,电话:17681825080。

附件:

1.2025年杭州市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申报材料有关要求.docx

2.2025年杭州市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申请表.docx

3.2025年杭州市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申报项目汇总表.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5年9月18日

关于开展2025年杭州市首批次新材料应用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