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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16-2134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16-11-04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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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杭州市经信和信息化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6-11-04 09:57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本委各处室、委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市经信委“十三五”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市经信委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牵头草拟了《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及建议请于11月10日前反馈本委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尹金定,电话:85257040,传真:85257188。
 
附件:《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
附件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十三五”时期经济和社会改革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经信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经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市经信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权履职水平显著提高,服务企业能力不断增强;全员法治意识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中心工作和中心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坚持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带动和促进全员普法,营造人人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普遍开展宪法教育,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积极开展宪法教育,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经信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深入宣传与经信工作密切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物权法、劳动法、反垄断法和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知识产权、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
  三、普法对象
  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经信委及其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
  四、普法要求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考评相结合。建立健全普法教育考核评估制度、工作激励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聚焦与经信工作关联度高的普法宣传教育,注重实效性。加大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普法教育要做到年初有计划、中期有检查、年终有考评。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重视现代传媒和网络载体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先导作用,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创新。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1月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起。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要开展自查活动,重点检查在前三年的“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与组织实施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在市依普办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按照普法办制定的普法工作验收标准,对照检查自身工作并对在“七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七五”普法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股室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经费预算,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落实“七五”普法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根据工作需要编印、购买适用于本单位的普法专用学习材料。
  5、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选拔相关处室业务骨干作为重点普法宣讲团成员,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宣讲,进一步提升全体经信干部职工的普法水平。
  各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应参照本规划,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相关实施意见,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16-21342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11-04

关于征求《杭州市经信和信息化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发布日期: 2016-11-04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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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本委各处室、委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市经信委“十三五”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市经信委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牵头草拟了《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现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及建议请于11月10日前反馈本委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尹金定,电话:85257040,传真:85257188。
 
附件:《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
附件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十三五”时期经济和社会改革与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升经信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经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主要目标: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市经信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权履职水平显著提高,服务企业能力不断增强;全员法治意识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中心工作和中心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坚持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带动和促进全员普法,营造人人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普遍开展宪法教育,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积极开展宪法教育,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经信工作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深入宣传与经信工作密切相关的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物权法、劳动法、反垄断法和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知识产权、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投资贸易规则,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
  三、普法对象
  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经信委及其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
  四、普法要求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考评相结合。建立健全普法教育考核评估制度、工作激励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聚焦与经信工作关联度高的普法宣传教育,注重实效性。加大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普法教育要做到年初有计划、中期有检查、年终有考评。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重视现代传媒和网络载体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先导作用,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创新。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1月前。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2月起。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要开展自查活动,重点检查在前三年的“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与组织实施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在市依普办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按照普法办制定的普法工作验收标准,对照检查自身工作并对在“七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委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七五”普法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股室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经费预算,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落实“七五”普法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根据工作需要编印、购买适用于本单位的普法专用学习材料。
  5、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选拔相关处室业务骨干作为重点普法宣讲团成员,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宣讲,进一步提升全体经信干部职工的普法水平。
  各区、县(市)经信主管部门应参照本规划,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相关实施意见,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