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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18-2221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18-08-13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评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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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O一八年度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8-08-13 03:27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5号)、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18〕138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第二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化工、轻工、纺织、丝绸、机械、电(气)机、电子、自动化、计算机、通信、信息工程专业(特种设备、塑料机械除外)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2018年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均可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机电制造专业和信息技术专业。
  按照《浙江省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7〕87号)和《浙江省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7〕93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行业发展要求,2018年省经信委对《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1)、《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4)作了部分修订,机电制造专业和信息技术专业的评审工作按照新修订的评价标准执行。未达到《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规定的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学历资历条件,但按照评价条件修订后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达到80分以上人员,也可申报机电制造专业和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化工、轻工、纺织、丝绸专业。
  评审工作仍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2018年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杭州市职称系统(http://hzzcpd.zjhz.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详阅“单位用户使用手册”)。单位账号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市职称系统首页注册取得;个人申报账号由所在单位通过单位账号在市职称系统中进行分配工作账号取得。
  《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网页填报部分”和“非网页填报部分”。其中《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网页填报部分》直接通过市职称系统填写,不提供word表式下载;《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非网页填报部分》(见附件6)在填报过程中,需先用word格式进行编辑、排版,然后将《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非网页填报部分》以及附件材料转换成PDF格式上传至市职称系统相应位置。
  (二)审核材料。根据个人申报、单位核实、逐级上报的要求,申报人必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系统中评审表所填信息和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的免冠白底证2寸件彩照),以及附件材料的规范性、正确性和真实性,同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并盖章。《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含网页填报部分和非网页填报部分)等送审材料应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
  (三)纸质材料报送。在市职称系统打印带条形码的《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网页填报部分》和带有水印的《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非网页填报部分》(一式3份),由申报人在个人声明处手工签名、单位在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后,将《评审表》、《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破格申报审批材料(破格人员提供)和《自评分表》(机电制造专业和信息技术专业申报人员需提供)一并报送区、县(市)或市级主管部门。评审材料经各相关受理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对象,开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托书》、打印以Excel格式《评审对象申报资格基本信息花名册》,将评审材料统一报送市经信委职改办(详见附件2)。
  (四)缴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每人280元。统一采取网上缴费方式,申报人员接到缴费短信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作放弃评审。需缴费票据的可至各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凭缴费凭证号和身份证原件到公共支付自助机上自行领取。
  四、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人要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网上申报材料的内容须与书面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上报(传)到高评委的材料,如有漏报、自行更改表式或填写、打印、装订等不符合要求的,将在评审时酌情给予扣分(详见附件3)。
  评审会议前,高评委办公室将在市职称系统、杭州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及浙江政务网上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评审结束后,还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与审核工作,应对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申报的个人和单位,采取公开函询制度,将函询内容和结果公布在杭州市经信委门户网等相关网站。并依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退回其申报材料,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予受理资格;已参加评审并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同时评审委员会将连续3年向各评审专家通报该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弄虚作假的有关情况。
  五、其他事宜
  (一)外籍人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28号)精神,对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在我省自主创业或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无主管部门单位。已办理了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仍向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尚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申报。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的意见,对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人事关系在外地需要报评高级职称的人员,可以通过两种办法评审,一是回人事关系所在地参加评审;二是办理相关手续在工作地评审,人事关系在省外的由当地的省人事主管部门委托浙江省评审,人事关系在省内的由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委托杭州市相关高评委评审。
  (三)报送省相关高评委评审专业。根据浙江省高级专业资格评审计划,医药工程、医疗设备管理、采矿、能源、安全、质量、爆破、特种设备、塑料机械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需报省相关的高评委评审。
  (四)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按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从2017年度起不再将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六)公务员不参加职称评审。根据浙委办〔2018〕4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起,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都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包括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
  (七)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及其邮编和通信地址的填写。申报人员通过市职称系统填写材料时,在备注栏目中注明:本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及其邮编和通信地址,以便于《评审表》归档。受理、审核部门注意审核把关,对未规范填写的,应及时在市职称系统中退回,并提醒有关人员进行补充。
  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信息、资料及表式,可在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评审申报”栏目中查阅并下载。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经信局(发改经济局)、市直主管部门要对今年的申报要求做好宣传说明工作,严格掌握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肖杭,联系电话88292115,地址:市经信委职改办(杭州市环城东路23-6号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401室),邮编:310009,邮箱:sjw.rsjy@hz.gov.cn


  附件:

1.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doc

2. 附各单位材料报送具体时间和具体受理部门.doc

3.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doc

4. 评审材料清单.doc

5.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托书.doc

6. 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非网页填报部分.doc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8.存档证明.doc

9. 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doc

10.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         

11. 浙江省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2018年修订).doc

12. 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企业等级分类表.doc    

13. 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专业常用资质证书清单.doc

14. 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2018年修订).doc         

15. 信息技术类各专业资质证书清单.doc

16.信息技术类各专业项目、产品、维护等级分类表.doc

17.信息技术类各专业企业等级分类表.doc



 自评分表.xls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专业技术职务聘约书.doc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

 

 

关于延长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部分区、县(市)主管部门、企业(单位)人员的反映和要求,经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延长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时间,延长时间从2018年8月30日起至2018年9月02日止,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以免错过网上补报机会。  

 



                                                             杭州市经信委职改办
                                                              2018年8月30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18-22219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8-13

关于开展二O一八年度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8-13 03:27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55号)、省经信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18〕138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第二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化工、轻工、纺织、丝绸、机械、电(气)机、电子、自动化、计算机、通信、信息工程专业(特种设备、塑料机械除外)技术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2018年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均可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机电制造专业和信息技术专业。
  按照《浙江省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7〕87号)和《浙江省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7〕93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行业发展要求,2018年省经信委对《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1)、《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4)作了部分修订,机电制造专业和信息技术专业的评审工作按照新修订的评价标准执行。未达到《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78号)规定的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学历资历条件,但按照评价条件修订后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达到80分以上人员,也可申报机电制造专业和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化工、轻工、纺织、丝绸专业。
  评审工作仍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2018年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杭州市职称系统(http://hzzcpd.zjhz.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详阅“单位用户使用手册”)。单位账号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市职称系统首页注册取得;个人申报账号由所在单位通过单位账号在市职称系统中进行分配工作账号取得。
  《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网页填报部分”和“非网页填报部分”。其中《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网页填报部分》直接通过市职称系统填写,不提供word表式下载;《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非网页填报部分》(见附件6)在填报过程中,需先用word格式进行编辑、排版,然后将《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非网页填报部分》以及附件材料转换成PDF格式上传至市职称系统相应位置。
  (二)审核材料。根据个人申报、单位核实、逐级上报的要求,申报人必须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系统中评审表所填信息和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的免冠白底证2寸件彩照),以及附件材料的规范性、正确性和真实性,同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并盖章。《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含网页填报部分和非网页填报部分)等送审材料应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
  (三)纸质材料报送。在市职称系统打印带条形码的《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网页填报部分》和带有水印的《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非网页填报部分》(一式3份),由申报人在个人声明处手工签名、单位在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后,将《评审表》、《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破格申报审批材料(破格人员提供)和《自评分表》(机电制造专业和信息技术专业申报人员需提供)一并报送区、县(市)或市级主管部门。评审材料经各相关受理部门审核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评审对象,开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托书》、打印以Excel格式《评审对象申报资格基本信息花名册》,将评审材料统一报送市经信委职改办(详见附件2)。
  (四)缴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每人280元。统一采取网上缴费方式,申报人员接到缴费短信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作放弃评审。需缴费票据的可至各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凭缴费凭证号和身份证原件到公共支付自助机上自行领取。
  四、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人要如实、规范填写申报内容,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网上申报材料的内容须与书面申报材料保持一致,上报(传)到高评委的材料,如有漏报、自行更改表式或填写、打印、装订等不符合要求的,将在评审时酌情给予扣分(详见附件3)。
  评审会议前,高评委办公室将在市职称系统、杭州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及浙江政务网上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评前公示;评审结束后,还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推荐与审核工作,应对评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申报的个人和单位,采取公开函询制度,将函询内容和结果公布在杭州市经信委门户网等相关网站。并依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退回其申报材料,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予受理资格;已参加评审并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同时评审委员会将连续3年向各评审专家通报该申报人员和所在单位弄虚作假的有关情况。
  五、其他事宜
  (一)外籍人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28号)精神,对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在我省自主创业或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无主管部门单位。已办理了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仍向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尚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申报。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的意见,对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人事关系在外地需要报评高级职称的人员,可以通过两种办法评审,一是回人事关系所在地参加评审;二是办理相关手续在工作地评审,人事关系在省外的由当地的省人事主管部门委托浙江省评审,人事关系在省内的由当地人事主管部门委托杭州市相关高评委评审。
  (三)报送省相关高评委评审专业。根据浙江省高级专业资格评审计划,医药工程、医疗设备管理、采矿、能源、安全、质量、爆破、特种设备、塑料机械等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需报省相关的高评委评审。
  (四)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各事业单位应根据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的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公布年度拟聘岗位数及岗位任职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按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作出竞聘履职承诺。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任现职来的年度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竞聘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从2017年度起不再将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六)公务员不参加职称评审。根据浙委办〔2018〕4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起,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都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包括实行考评结合的系列。
  (七)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及其邮编和通信地址的填写。申报人员通过市职称系统填写材料时,在备注栏目中注明:本人人事档案存放机构及其邮编和通信地址,以便于《评审表》归档。受理、审核部门注意审核把关,对未规范填写的,应及时在市职称系统中退回,并提醒有关人员进行补充。
  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信息、资料及表式,可在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评审申报”栏目中查阅并下载。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经信局(发改经济局)、市直主管部门要对今年的申报要求做好宣传说明工作,严格掌握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肖杭,联系电话88292115,地址:市经信委职改办(杭州市环城东路23-6号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401室),邮编:310009,邮箱:sjw.rsjy@hz.gov.cn


  附件:

1.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doc

2. 附各单位材料报送具体时间和具体受理部门.doc

3.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doc

4. 评审材料清单.doc

5.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托书.doc

6. 杭州市高级职称评审表--非网页填报部分.doc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8.存档证明.doc

9. 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doc

10.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         

11. 浙江省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2018年修订).doc

12. 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企业等级分类表.doc    

13. 浙江省机电制造技术类专业常用资质证书清单.doc

14. 信息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量化评价标准(2018年修订).doc         

15. 信息技术类各专业资质证书清单.doc

16.信息技术类各专业项目、产品、维护等级分类表.doc

17.信息技术类各专业企业等级分类表.doc



 自评分表.xls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专业技术职务聘约书.doc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

 

 

关于延长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时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部分区、县(市)主管部门、企业(单位)人员的反映和要求,经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延长杭州市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第一第二评审委员会评审申报时间,延长时间从2018年8月30日起至2018年9月02日止,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以免错过网上补报机会。  

 



                                                             杭州市经信委职改办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