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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21-2529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1-08-10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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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浙江义乌国际智能装备博览会杭州展位配套执行项目的采购公告
来源: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1-08-10 14:12      浏览次数: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1浙江义乌国际智能装备博览会杭州展位配套执行项目。

二、采购方式:局内采购。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杭州展位的相关配套执行,包括展位的工作人员配置及采购商接待等。

四、采购预算:14万元。

五、采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和时间: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6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6楼。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供应商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八、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及份数: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5日15点00分。

投标地点: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6楼。

联系人:劳志龙,电话:0571-85257107。

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采购响应文件要求胶装,不接受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

九、采购评审会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08月25日15点00分。

地点: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625室。

十、采购供应商(成交单位)须知:

1、采购供应商有违反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由驻局纪检监察室列入不良记录,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局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的,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采购供应商之间如有恶意串通或非法排挤其他采购供应商的行为,涉嫌不公平竞争的,取消本次采购资格。

3、采购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提供虚假信息及相关资料和文件的,取消其今后3年局内项目采购资格,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必要时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采购成交供应商应承诺对本项目资金进行单独设账核算;承诺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配合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延伸审计、绩效评估,按要求全面、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未单独设账或不配合相关审计、评估工作的,取消其今后3年局内项目采购资格。

5、项目实施完毕后一个月内,采购成交供应商单位应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明细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报经信局,联系人:劳志龙,联系电话:0571-85257107。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08月10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21-25299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10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2021浙江义乌国际智能装备博览会杭州展位配套执行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8-10 14:12

浏览次数: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1浙江义乌国际智能装备博览会杭州展位配套执行项目。

二、采购方式:局内采购。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杭州展位的相关配套执行,包括展位的工作人员配置及采购商接待等。

四、采购预算:14万元。

五、采购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和时间:2021年0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6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6楼。

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七、采购供应商响应文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八、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联系人及份数: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5日15点00分。

投标地点: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6楼。

联系人:劳志龙,电话:0571-85257107。

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采购响应文件要求胶装,不接受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

九、采购评审会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08月25日15点00分。

地点: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625室。

十、采购供应商(成交单位)须知:

1、采购供应商有违反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由驻局纪检监察室列入不良记录,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局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的,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采购供应商之间如有恶意串通或非法排挤其他采购供应商的行为,涉嫌不公平竞争的,取消本次采购资格。

3、采购供应商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提供虚假信息及相关资料和文件的,取消其今后3年局内项目采购资格,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必要时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采购成交供应商应承诺对本项目资金进行单独设账核算;承诺项目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配合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延伸审计、绩效评估,按要求全面、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未单独设账或不配合相关审计、评估工作的,取消其今后3年局内项目采购资格。

5、项目实施完毕后一个月内,采购成交供应商单位应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明细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报经信局,联系人:劳志龙,联系电话:0571-85257107。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