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网络安全先进技术应用引导,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十二部委《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和省经信厅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请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项目申报主体为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行业、网络安全技术提供商,由属地区、县(市)经信部门受理推荐;牵头单位为其他行业的向各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申报项目不可通过多途径同时申报。现将材料报送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报送时间要求。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16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二、报送内容要求。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汇总收集企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光盘)与加盖公章的汇总表(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提交至我局。
如有不明事项,请与市经信局软件处联系。联系人:杜俊伟;电话:85257163,浙政钉:15068789656。
附件:
1.十二部委《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网安函〔2022〕2号)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