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452/2023-0031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27 |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信息分类 | 公告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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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绿色制造工作要点的通知》(浙经信绿造〔2023〕76号)和《关于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建设的通知》(杭经信联绿造〔2021〕66号),经企业自评价或第三方评价并自愿申报,有关区(县、市)初审推荐、部门联审、专家评审、市经信局党组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将2023年市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3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工作日将相关意见反馈至市经信局绿色制造处或驻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5257103,85257092(绿色制造处),85257085(驻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2023年杭州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拟认定名单.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