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工业设计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当前,我市正在加快打造全国先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地,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挥工业设计与技术创新、商业创新、社会创新耦合关联的特性,支持设计企业深度嵌入制造业、现代信息产业链条,对我市打造全国先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地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尤其是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从市经信局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确定”的要求,我市拟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培育认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梯度培育体系,更好地适应我市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的需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需求和更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杭州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93号)
2.《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服务〔2024〕62号)
3.《关于建设全国先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地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杭服务〔2023〕1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动态管理、附则等五个部分21条,以及附件2个,具体如下:
(一)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工业设计的定义、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定位和认定原则、职责分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认定、管理的范围包括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类,并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公开透明、择优确定,动态管理、逐步提升的原则。
(二)认定条件。明确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类市级工业中心的认定条件、申报主体要求。
(三)认定程序。明确了申报主体通过“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向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申请,经区、县(市)经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原则上每年认定一次。
(四)动态管理。明确了市区(县、市)两级经信部门梯度培育职责、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动态管理规范、复核程序、违法违规处理,以及撤销、变更等相关工作;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配合各级经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会议活动和运行监测工作,按要求定期报送有关情况。同时,提出了复核程序,对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4年复核一次,对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且在其有效期内的免于复核,并明确了违法违规情况的处理措施及重新申报有关要求。
(五)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主体和生效日期。
(六)附件。附件1以表格形式明确了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主要评价指标,涵盖了设计投入、设计水平、政策导向3类评价内容。其中,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评价指标包括设计费用及占比、设计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获奖质量及数量、知识产权数量、标准化建设、加分项等6项指标;工业设计企业评价指标包括设计费用投入、设计团队人员数量及素质、获奖质量及数量、业务规模、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加分项等7项指标。具体评分细则将会在认定时根据主要评价指标另行制定。附件2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四、适用对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包括两种类型: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面向市场需求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企业。
五、注意事项
1.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须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
2.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需稳定运营2年及以上(截至申报日期),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健全的管理制度、稳定的人员配置。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3.从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六、关键词解释
工业设计:指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设计费用:指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用于工业设计人员工资、奖金、津贴等的人工费用;与工业设计相关的市场咨询、样品试制、检验检测等直接投入费用;工业设计相关的设备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其它与工业设计直接相关的费用。
工业设计学科: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所列之艺术学设计学类相关专业、工学机械类工业设计专业;《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所列之艺术学设计类相关专业、交叉学科设计学相关专业。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包环玉;
联系电话:85257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