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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24-0024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4-11-01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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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杭州市重点首批次新材料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发布时间:2024-11-01 17:10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

为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地引导和推动重点新材料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根据《杭州市新材料产业生态圈2024年工作要点》相关安排,拟在2023年指导目录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杭州市重点首批次新材料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简称《指导目录》)。为编制好《指导目录》,力求做到科学、合理、符合我市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推荐应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结合我市新材料优势领域,围绕功能膜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微纳材料、生物材料五个重点领域及有机硅、光电材料等其他重点领域的创新发展提出。

二、推荐纳入《指导目录》的新材料应在品种、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处于《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的产业化(成熟度7-9级)阶段,技术水平和附加值高,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推荐产品应具有市场前景广,示范意义大,应用风险较高等特点。

三、推荐的目录产品可以是对原目录产品的指标修订或产品替代,也可以是原目录以外的新增产品;产品可以是自材料开始一体化生产的元件、器件和部件。

四、推荐的目录产品名称、性能特点和指标、应用领域表述应力求精准。性能指标必须为体现材料特异性的关键核心量化指标,指标单位和量值范围应专业规范,指标数量一般不超过4项,严格避免一般性指标的罗列。

五、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要积极做好目录征集宣传,及时将征集表及相关要求通知企业,广泛动员企业参与目录征集工作。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汇总《杭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征集表》,于11月22日之前行文报杭州市经信局。

联系人:材料产业处,陈文娟,85257060。


附件:杭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征集表.doc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10月31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24-00241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01

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杭州市重点首批次新材料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1-0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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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

为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地引导和推动重点新材料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根据《杭州市新材料产业生态圈2024年工作要点》相关安排,拟在2023年指导目录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杭州市重点首批次新材料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简称《指导目录》)。为编制好《指导目录》,力求做到科学、合理、符合我市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推荐应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结合我市新材料优势领域,围绕功能膜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微纳材料、生物材料五个重点领域及有机硅、光电材料等其他重点领域的创新发展提出。

二、推荐纳入《指导目录》的新材料应在品种、规格、性能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处于《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的产业化(成熟度7-9级)阶段,技术水平和附加值高,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推荐产品应具有市场前景广,示范意义大,应用风险较高等特点。

三、推荐的目录产品可以是对原目录产品的指标修订或产品替代,也可以是原目录以外的新增产品;产品可以是自材料开始一体化生产的元件、器件和部件。

四、推荐的目录产品名称、性能特点和指标、应用领域表述应力求精准。性能指标必须为体现材料特异性的关键核心量化指标,指标单位和量值范围应专业规范,指标数量一般不超过4项,严格避免一般性指标的罗列。

五、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要积极做好目录征集宣传,及时将征集表及相关要求通知企业,广泛动员企业参与目录征集工作。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汇总《杭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征集表》,于11月22日之前行文报杭州市经信局。

联系人:材料产业处,陈文娟,85257060。


附件:杭州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征集表.doc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