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24-0026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杭经信提〔2024〕098号 成文日期 2024-11-05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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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萧山4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发布时间:2024-11-05 15:02      浏览次数:

陈国庆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建议《关于产业链视角下进一步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走以专精特新为标志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培养更多的中小型“腰部”企业,近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重点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为此,我市出台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激发我市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和高质量发展。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促进融通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和资源保障、推动“小巨人”企业扩面增容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局和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吸纳,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融通发展,优化专精特新企业成长生态

(一)推动集群化发展。一方面,加快专精特新产业园创建,加强对列入首批创建名单园区的工作指导,督促园区制定试点工作推进计划,聚焦园区产业定位,招引优质中小企业入园发展。指导各园区建立园内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库,整合优质服务资源,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对入库企业开展对标诊断、精准服务和申报辅导。目前,全市共有5家小微企业园入围第一批浙江省专精特新产业园(创建)名单。另一方面,发挥链主企业作用,围绕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迭代“一链一图”,动态更新“招商清单”“创新清单”“项目清单”,加快五大产业生态圈放量增长,推动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上下游项目落地开工。开展链主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目前已获国家、省认定链主企业11家。

(二)协同上下游创新。一是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引导企业按标准加快建设研发机构。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整合集聚创新资源,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以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链条延伸为重点凝练科研攻关任务。二是优化市重点科研项目遴选机制和组织模式,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常态化开展技术难题和需求征集,综合运用择优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科研项目。三是加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积极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成果转化园(加速器)—科技园区”的全链条孵化体系。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垂直孵化,扩大孵化载体建设覆盖面,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三)发挥服务员作用。建立健全链企服务机制,会同各集群工作组或产业链牵头单位建立“链主”企业问题诉求台账,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及时汇总上报、协调落实。对“链主”企业一般性问题诉求,通过经信部门、集群工作组、产业链牵头单位分层及时协调解决或通过“重要事项直通车”方式直接报链企服务机制协调解决。对难以解决的重大诉求事项,由集群工作组或产业链牵头单位提交“链长”协调解决。

二、加强服务保障,优化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环境

(一)完善机制建设。聚焦专精特新企业经营发展需求热点和诉求堵点,研究出台《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双清双找”专项服务行动的通知》,重点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群体,通过实现企业用房用地需求“清零”、政策兑现问题“清零”和帮企业找技术、找资金,进一步深挖营商环境优化空间,为“小巨人”种苗企业形成良好预期。联合推出“专精特新贷”政银担产品,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专利护航行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同时,发文明确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补资金应及时兑付,不宜将企业认定奖补与产值产出激励捆绑实施。

(二)加大土地供给。组织编制工业用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加快工业用地做地收储,实现“地等项目”。鼓励工业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重点保障符合“标准地”要求的专精特新企业用地需求,支持采取“带项目条件”“带方案”出让。创新专精特新企业组团供地模式,允许企业联合参与竞买,建成后可按约定办理分割登记手续。鼓励存量提升改造,允许市区两级国有企业回购低效工业用地后,经属地政府批准同意进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建成后的工业标准厂房(公共配套设施除外)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分割转让、分割登记,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产业空间。

(三)推进“工业上楼”。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工业设备上楼,明确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满足相关规划及技术规范的项目可试点探索提高容积率至3.5左右。制定全市“工业上楼”工作指导意见,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等建设“工业上楼”项目,促进上下游产业布局从“分散”向“集群”转变;鼓励国有企业投资建设上楼项目,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房需求,逐渐实现中小企业空间保障从“供地”向“供楼”转变。

三、推动体系建设,加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

(一)健全培育机制。认真贯彻新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针对文中明确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创建自有品牌和商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等8个方面26条举措,逐条做好任务分解,协调相关部门细化落实。不断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着力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坚持金字塔式梯度培育机制,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613家,位列全省第1;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21家,位列全国第6、省会城市第1。在2023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上,杭州作典型发言并获得国家部委领导高度肯定。

(二)做好申报服务。在严格遵守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的企业负债率、营收增长率、研发占比等硬性指标的基础上,积极做好专精企业申报辅导和诊断咨询工作。落实《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工作指南》,邀请高水平第三方机构,针对属于工业“六基”领域、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以及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开展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查找问题短板,明确对标提升路径,精准助力有潜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速对标提升,推动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数再上新台阶。

(三)提升培育质效。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数据库,定期开展专精特新企业新评复评工作,做到“有进有出”。坚持创新领航,支持企业研发能力和产业链能级不断提升,经努力,全市专精特新企业研发强度持续加大,创新效果更加明显。规上工业专精特新企业新产品产值率高于规上工业10个百分点以上,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牵头承担省“尖兵、领雁”等项目,在工业“六基”领域充分发挥补短板、填空白作用。

下阶段,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持续重点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以较大力度和积极举措,主动引导预期、激发企业活力,着力帮助广大中小企业解决创新发展、人才培育、要素保障、精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也希望您持续关注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反馈。

联系人: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黄略,电话85257089。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5月22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24-00262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杭经信提〔2024〕098号

发布日期

2024-11-05

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萧山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11-05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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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庆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建议《关于产业链视角下进一步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企业走以专精特新为标志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培养更多的中小型“腰部”企业,近年来,杭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重点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为此,我市出台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激发我市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和高质量发展。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促进融通发展、加大政策扶持和资源保障、推动“小巨人”企业扩面增容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局和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吸纳,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融通发展,优化专精特新企业成长生态

(一)推动集群化发展。一方面,加快专精特新产业园创建,加强对列入首批创建名单园区的工作指导,督促园区制定试点工作推进计划,聚焦园区产业定位,招引优质中小企业入园发展。指导各园区建立园内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库,整合优质服务资源,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对入库企业开展对标诊断、精准服务和申报辅导。目前,全市共有5家小微企业园入围第一批浙江省专精特新产业园(创建)名单。另一方面,发挥链主企业作用,围绕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迭代“一链一图”,动态更新“招商清单”“创新清单”“项目清单”,加快五大产业生态圈放量增长,推动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上下游项目落地开工。开展链主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目前已获国家、省认定链主企业11家。

(二)协同上下游创新。一是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引导企业按标准加快建设研发机构。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整合集聚创新资源,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以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链条延伸为重点凝练科研攻关任务。二是优化市重点科研项目遴选机制和组织模式,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常态化开展技术难题和需求征集,综合运用择优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科研项目。三是加强全链条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建设,制定出台《杭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积极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成果转化园(加速器)—科技园区”的全链条孵化体系。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垂直孵化,扩大孵化载体建设覆盖面,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三)发挥服务员作用。建立健全链企服务机制,会同各集群工作组或产业链牵头单位建立“链主”企业问题诉求台账,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及时汇总上报、协调落实。对“链主”企业一般性问题诉求,通过经信部门、集群工作组、产业链牵头单位分层及时协调解决或通过“重要事项直通车”方式直接报链企服务机制协调解决。对难以解决的重大诉求事项,由集群工作组或产业链牵头单位提交“链长”协调解决。

二、加强服务保障,优化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环境

(一)完善机制建设。聚焦专精特新企业经营发展需求热点和诉求堵点,研究出台《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双清双找”专项服务行动的通知》,重点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群体,通过实现企业用房用地需求“清零”、政策兑现问题“清零”和帮企业找技术、找资金,进一步深挖营商环境优化空间,为“小巨人”种苗企业形成良好预期。联合推出“专精特新贷”政银担产品,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专利护航行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同时,发文明确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补资金应及时兑付,不宜将企业认定奖补与产值产出激励捆绑实施。

(二)加大土地供给。组织编制工业用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加快工业用地做地收储,实现“地等项目”。鼓励工业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重点保障符合“标准地”要求的专精特新企业用地需求,支持采取“带项目条件”“带方案”出让。创新专精特新企业组团供地模式,允许企业联合参与竞买,建成后可按约定办理分割登记手续。鼓励存量提升改造,允许市区两级国有企业回购低效工业用地后,经属地政府批准同意进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建成后的工业标准厂房(公共配套设施除外)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分割转让、分割登记,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产业空间。

(三)推进“工业上楼”。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工业设备上楼,明确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满足相关规划及技术规范的项目可试点探索提高容积率至3.5左右。制定全市“工业上楼”工作指导意见,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等建设“工业上楼”项目,促进上下游产业布局从“分散”向“集群”转变;鼓励国有企业投资建设上楼项目,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房需求,逐渐实现中小企业空间保障从“供地”向“供楼”转变。

三、推动体系建设,加强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

(一)健全培育机制。认真贯彻新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针对文中明确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创建自有品牌和商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等8个方面26条举措,逐条做好任务分解,协调相关部门细化落实。不断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着力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坚持金字塔式梯度培育机制,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613家,位列全省第1;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21家,位列全国第6、省会城市第1。在2023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上,杭州作典型发言并获得国家部委领导高度肯定。

(二)做好申报服务。在严格遵守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的企业负债率、营收增长率、研发占比等硬性指标的基础上,积极做好专精企业申报辅导和诊断咨询工作。落实《2024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工作指南》,邀请高水平第三方机构,针对属于工业“六基”领域、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以及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开展诊断咨询和对标提升服务,对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查找问题短板,明确对标提升路径,精准助力有潜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速对标提升,推动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总数再上新台阶。

(三)提升培育质效。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数据库,定期开展专精特新企业新评复评工作,做到“有进有出”。坚持创新领航,支持企业研发能力和产业链能级不断提升,经努力,全市专精特新企业研发强度持续加大,创新效果更加明显。规上工业专精特新企业新产品产值率高于规上工业10个百分点以上,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牵头承担省“尖兵、领雁”等项目,在工业“六基”领域充分发挥补短板、填空白作用。

下阶段,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持续重点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以较大力度和积极举措,主动引导预期、激发企业活力,着力帮助广大中小企业解决创新发展、人才培育、要素保障、精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也希望您持续关注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反馈。

联系人: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黄略,电话85257089。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