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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24-0003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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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度杭州市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
来源: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发布时间:2024-03-04 15:56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定职称认可目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2〕12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上半年度杭州市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符合《杭州市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操作办法》(附件1)中的基本要求和申报条件,取得《杭州市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内(附件3)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杭州市[不含高新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和建德市]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3月8日至3月31日。

2.单位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3.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网上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区、县(市)职称受理点,市直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直接报市直单位职称受理点。

三、申报系统网址

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

四、纸质材料报送

系统申报审核通过后,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将纸质材料【评审表、登记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局职改办,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五、申报纪律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认定资格(已通过认定的人员取消资格后,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格证书),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在申报材料中反映的;

(四)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1.年龄、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申报认定当年6月30日,“以上”均含本级,“年”均为周年。

2.联系地址:杭州市经信局职改办(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612),联系人:崔银珊,85257157。


附件:1.杭州市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操作办法.docx

2.纸质材料受理部门和报送清单.docx

3.杭州市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docx

4.杭州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登记表.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2月29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24-00039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4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做好2024上半年度杭州市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0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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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国际职业资格认定职称认可目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2〕12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上半年度杭州市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符合《杭州市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操作办法》(附件1)中的基本要求和申报条件,取得《杭州市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内(附件3)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杭州市[不含高新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和建德市]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3月8日至3月31日。

2.单位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3.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网上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报所在区、县(市)职称受理点,市直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直接报市直单位职称受理点。

三、申报系统网址

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

四、纸质材料报送

系统申报审核通过后,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将纸质材料【评审表、登记表(一式两份)】统一报送至市经信局职改办,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五、申报纪律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认定资格(已通过认定的人员取消资格后,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格证书),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在申报材料中反映的;

(四)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1.年龄、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申报认定当年6月30日,“以上”均含本级,“年”均为周年。

2.联系地址:杭州市经信局职改办(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612),联系人:崔银珊,85257157。


附件:1.杭州市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操作办法.docx

2.纸质材料受理部门和报送清单.docx

3.杭州市制造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docx

4.杭州市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登记表.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