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资源库) > 公告公示 > 通知文件
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24-001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4-06-26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通知文件
点击率
关于开展杭州市数字工程服务商能力发布平台“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发布时间:2024-06-26 10:0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建设专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保障体系,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数字工程服务商能力发布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揭榜挂帅”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揭榜挂帅”内容

数字工程服务商能力发布平台建设与运营。 

二、补助标准

给予经评审认定的揭榜单位(联合体)300万元平台建设和运营投入补助,补助资金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奖补资金中列支。

三、揭榜单位条件

杭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无其他政策限制或特别排除的行业龙头企业、或以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联合体。若以联合体揭榜,要求牵头企业满足揭榜单位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数字工程服务商能力发布平台建设指南(附件1)编制“揭榜挂帅”实施方案书(附件2),承诺企业自有资金同步投入不少于政府补助的4倍,提供(包括联合体内各单位)相关能力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纸质件和一份电子件于2024年7月15日前报送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联合体牵头单位所在地经信部门),区、县(市)经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无异议的,于2024年7月18日前汇总行文,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处。联系人:苑春秋,电话:85257095,邮箱:348051470@qq.com。

(二)评审。

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拟揭榜单位申报的《实施方案书》内容完整性、条件符合性、实施可行性等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定拟揭榜单位(或联合体),于市经信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行文确定为揭榜单位(联合体)。

(三)验收。

揭榜单位(联合体)应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设指南一期、二期内容建设,并通过当地经信部门向市经信局报请验收。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照批复文件和揭榜单位(联合体)申报材料,对平台建设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应用目标、实际投资等是否达到项目申报方案约定的要求进行审核验收。

(四)资金拨付。

分两期拨付300万元补助资金。经评审确定揭榜单位(联合体)后拨付首期150万元补助资金,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150万元补助资金。联合体揭榜的,补助资金拨付至牵头单位。

五、其他事项

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鼓励辖区内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揭榜挂帅。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处,联系电话:85257097。

附件:1.数字工程服务商能力发布平台建设指南.doc

2.数字工程服务商能力发布平台“揭榜挂帅”实施方案书.doc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6月25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24-00130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26

关于开展杭州市数字工程服务商能力发布平台“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26 10:05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信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建设专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保障体系,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数字工程服务商能力发布平台建设与运营项目“揭榜挂帅”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揭榜挂帅”内容

数字工程服务商能力发布平台建设与运营。 

二、补助标准

给予经评审认定的揭榜单位(联合体)300万元平台建设和运营投入补助,补助资金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中央奖补资金中列支。

三、揭榜单位条件

杭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无其他政策限制或特别排除的行业龙头企业、或以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联合体。若以联合体揭榜,要求牵头企业满足揭榜单位条件。

四、组织实施

(一)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数字工程服务商能力发布平台建设指南(附件1)编制“揭榜挂帅”实施方案书(附件2),承诺企业自有资金同步投入不少于政府补助的4倍,提供(包括联合体内各单位)相关能力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纸质件和一份电子件于2024年7月15日前报送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联合体牵头单位所在地经信部门),区、县(市)经信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无异议的,于2024年7月18日前汇总行文,将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以下简称: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处。联系人:苑春秋,电话:85257095,邮箱:348051470@qq.com。

(二)评审。

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拟揭榜单位申报的《实施方案书》内容完整性、条件符合性、实施可行性等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定拟揭榜单位(或联合体),于市经信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行文确定为揭榜单位(联合体)。

(三)验收。

揭榜单位(联合体)应于2024年年底前完成平台建设指南一期、二期内容建设,并通过当地经信部门向市经信局报请验收。市经信局组织专家,对照批复文件和揭榜单位(联合体)申报材料,对平台建设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应用目标、实际投资等是否达到项目申报方案约定的要求进行审核验收。

(四)资金拨付。

分两期拨付300万元补助资金。经评审确定揭榜单位(联合体)后拨付首期150万元补助资金,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150万元补助资金。联合体揭榜的,补助资金拨付至牵头单位。

五、其他事项

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鼓励辖区内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揭榜挂帅。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经信局产业数字化处,联系电话:85257097。

附件:1.数字工程服务商能力发布平台建设指南.doc

2.数字工程服务商能力发布平台“揭榜挂帅”实施方案书.doc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