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和《关于开展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财政专项激励申报的通知》(杭经信装备〔2024〕84号)等文件要求,在自愿申报基础上,经部门联审、专家审查、现场答辩等,拟确定2024年杭州市第二批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财政专项激励名单,现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2月2日-12月6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经信局高端装备处(汽车产业处)、驻市经信局纪检组反映,联系电话:85257070(汽车产业处)、85257148(驻局纪检组),传真:85257100。
单位 | 金额(万元) |
西湖区 | 234 |
萧山区 | 691 |
钱塘区 | 435 |
桐庐县 | 980 |
市城投集团 | 423.5 |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