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24-0027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杭经信提〔2024〕112号 成文日期 2024-11-07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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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发布时间:2024-11-07 11:36      浏览次数:

致公党市委会:

贵委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推进梯度培育量质提升,助力专精特新名城建设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为此,我市出台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激发我市中小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和高质量发展。

贵委在提案中提出的部署链主企业培育方案、构建产业融通发展格局、完善企业梯度引育体系、优化资源要素供给保障、推进惠企政策措施落地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局和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吸纳,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链主培育,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能力。

(一)选好“领头羊”。以产业链链长制为牵引,加快五大产业生态圈与“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持续推动产业发展聚“链”成“圈”。全市21个集群入围省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创建名单,数量居全省第一。在此基础上,开展五大产业生态圈三级四级细分赛道研究,根据《杭州市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2022—2025年)》依托滨江集成电路、萧山纺织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链主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目前已获国家、省认定链主企业11家。

(二)建强“预备队”。印发《杭州市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暂行办法》,明确链主企业重点领域、入选条件和认定流程等相关事项,重点关注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产业链资源配置整合、产品技术创新、产业生态构建具有重大影响,能够且愿意在推进产业链供应链提能升级、建设“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龙头和关键企业。为此,按“415X”产业集群产业链“链长+链主”制工作方案由相关产业集群工作组和产业链牵头单位遴选建立各产业链“链主”企业培育库。在组织企业申报、区县(市)初审推荐、市级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市级链主候选企业69家,并将其中50家链主候选企业列为市级链主培育企业建议名单,作为市级链主企业重点培育对象。

(三)当好“服务员”。建立健全链企服务机制,会同各集群工作组或产业链牵头单位建立“链主”企业问题诉求台账,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及时汇总上报、协调落实。对“链主”企业一般性问题诉求,通过经信部门、集群工作组、产业链牵头单位分层及时协调解决或通过“重要事项直通车”方式直接报链企服务机制协调解决。对难以解决的重大诉求事项,由集群工作组或产业链牵头单位提交“链长”协调解决。

二、推动融通发展,优化专精特新企业成长生态

(一)推动集群化发展。加快专精特新产业园创建,加强对列入首批创建名单园区的工作指导,督促园区制定试点工作推进计划,聚焦园区产业定位,招引优质中小企业入园发展,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库,整合优质服务资源,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对入库企业开展对标诊断、精准服务和申报辅导。目前,全市共有5家小微企业园入围第一批浙江省专精特新产业园(创建)名单。围绕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迭代“一链一图”,动态更新“招商清单”“创新清单”“项目清单”,加快五大产业生态圈放量增长,推动杰华特等专精特新企业上下游项目落地开工。

(二)协同上下游创新。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引导企业按标准加快建设企业研发机构。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整合集聚创新资源,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以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链条延伸为重点凝练科研攻关任务。同时,优化市重点科研项目遴选机制和组织模式,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常态化开展技术难题和需求征集,综合运用择优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科研项目。

(三)深化专利权行权。探索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信息化,推进专利转化产业化。发挥杭州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作用,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和公开实施试点,打造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投行”,精准提供项目挖掘、分析评价和匹配服务,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有效盘活“沉睡”资源。获批建设省级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自贸区杭州片区成功创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改革做法,获国务院发文推广。截至2023底,全市参与开放许可主体29家,发布专利开放许可4607件,达成开放许可1680件次,被许可822件次,累计实现专利成交额5.7亿元,全省占比超过八成。

三、推动体系建设,建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梯队

(一)健全培育机制。认真贯彻新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针对文中明确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创建自有品牌和商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等8个方面26条举措,逐条做好任务分解,协调相关部门细化落实。不断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着力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坚持金字塔式梯度培育机制,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613家,位列全省第1;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21家,位列全国第6、省会城市第1。在2023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上,杭州作典型发言并获得国家部委领导高度肯定。

(二)强化服务赋能。聚焦专精特新企业经营发展需求热点和诉求堵点,研究出台《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双清双找”专项服务行动的通知》,重点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群体,通过实现企业用房用地需求“清零”、政策兑现问题“清零”和帮企业找技术、找资金,进一步深挖营商环境优化空间,为“小巨人”种苗企业形成良好预期。联合推出“专精特新贷”政银担产品、专精特新企业专利护航行动等,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同时,发文明确市外新引进的专精特新企业享受同等级一次性奖励政策。

(三)提升培育质效。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数据库,定期开展专精特新企业新评复评工作,做到“有进有出”。坚持创新领航,支持企业研发能力和产业链能级不断提升,经努力,全市专精特新企业研发强度持续加大,创新效果更加明显。规上工业专精特新企业新产品产值率高于规上工业10个百分点以上,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牵头承担省“尖兵、领雁”等项目,在工业“六基”领域充分发挥补短板、填空白作用。

四、推动资源聚集,深化专精特新企业要素保障

(一)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力度。组织编制工业用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加快工业用地做地收储,实现“地等项目”。鼓励工业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重点保障符合“标准地”要求的专精特新企业用地需求,支持采取“带项目条件”“带方案”出让。创新专精特新企业组团供地模式,允许企业联合参与竞买,建成后可按约定办理分割登记手续。鼓励存量提升改造,允许市区两级国有企业回购低效工业用地后,经属地政府批准同意进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建成后的工业标准厂房(公共配套设施除外)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分割转让、分割登记,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产业空间。

(二)有序推进“工业上楼”。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工业设备上楼,明确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满足相关规划及技术规范的项目可试点探索提高容积率至3.5左右。制定全市“工业上楼”工作指导意见,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等建设“工业上楼”项目,促进上下游产业布局从“分散”向“集群”转变;鼓励国有企业投资建设上楼项目,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房需求,逐渐实现中小企业空间保障从“供地”向“供楼”转变。

(三)加大社会资本参与力度。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整合组建覆盖创新创业和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规模超3000亿元的“3+N”杭州产 业基金集群。截至2024年3月底,三支千亿基金累计投资我市五大产业生态圈项目超960个,投资金额约450亿元,一批专精特新企业获得融资。同时,指导相关市属国有企业推进杭州市专精特新产业基金组建和运营相关工作。推动金融机构精准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市融担集团推出“专精特新贷”银担专属产品, 通过创新“财政支持、银行让利、担保降费”三方协同模式,有效降低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成本,截至4月末,全市完成担保贷款发放10.59亿元,惠及企业132家。

下阶段,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持续重点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以较大力度和积极举措,主动引导预期、激发企业活力,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创新发展、人才培育、要素保障、精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最后,感谢贵委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也希望您持续关注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反馈。

联系人: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黄略,电话85257089。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5月22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24-00276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杭经信提〔2024〕112号

发布日期

2024-11-07

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11-07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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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市委会:

贵委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推进梯度培育量质提升,助力专精特新名城建设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坚强支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为此,我市出台实施《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激发我市中小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和高质量发展。

贵委在提案中提出的部署链主企业培育方案、构建产业融通发展格局、完善企业梯度引育体系、优化资源要素供给保障、推进惠企政策措施落地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我局和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吸纳,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链主培育,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能力。

(一)选好“领头羊”。以产业链链长制为牵引,加快五大产业生态圈与“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持续推动产业发展聚“链”成“圈”。全市21个集群入围省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创建名单,数量居全省第一。在此基础上,开展五大产业生态圈三级四级细分赛道研究,根据《杭州市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2022—2025年)》依托滨江集成电路、萧山纺织新材料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链主企业推荐、认定工作,目前已获国家、省认定链主企业11家。

(二)建强“预备队”。印发《杭州市产业链“链主”企业认定暂行办法》,明确链主企业重点领域、入选条件和认定流程等相关事项,重点关注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产业链资源配置整合、产品技术创新、产业生态构建具有重大影响,能够且愿意在推进产业链供应链提能升级、建设“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龙头和关键企业。为此,按“415X”产业集群产业链“链长+链主”制工作方案由相关产业集群工作组和产业链牵头单位遴选建立各产业链“链主”企业培育库。在组织企业申报、区县(市)初审推荐、市级审核的基础上,形成市级链主候选企业69家,并将其中50家链主候选企业列为市级链主培育企业建议名单,作为市级链主企业重点培育对象。

(三)当好“服务员”。建立健全链企服务机制,会同各集群工作组或产业链牵头单位建立“链主”企业问题诉求台账,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及时汇总上报、协调落实。对“链主”企业一般性问题诉求,通过经信部门、集群工作组、产业链牵头单位分层及时协调解决或通过“重要事项直通车”方式直接报链企服务机制协调解决。对难以解决的重大诉求事项,由集群工作组或产业链牵头单位提交“链长”协调解决。

二、推动融通发展,优化专精特新企业成长生态

(一)推动集群化发展。加快专精特新产业园创建,加强对列入首批创建名单园区的工作指导,督促园区制定试点工作推进计划,聚焦园区产业定位,招引优质中小企业入园发展,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库,整合优质服务资源,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对入库企业开展对标诊断、精准服务和申报辅导。目前,全市共有5家小微企业园入围第一批浙江省专精特新产业园(创建)名单。围绕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迭代“一链一图”,动态更新“招商清单”“创新清单”“项目清单”,加快五大产业生态圈放量增长,推动杰华特等专精特新企业上下游项目落地开工。

(二)协同上下游创新。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引导企业按标准加快建设企业研发机构。支持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企业等整合集聚创新资源,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以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链条延伸为重点凝练科研攻关任务。同时,优化市重点科研项目遴选机制和组织模式,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常态化开展技术难题和需求征集,综合运用择优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科研项目。

(三)深化专利权行权。探索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信息化,推进专利转化产业化。发挥杭州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作用,开展专利开放许可和公开实施试点,打造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投行”,精准提供项目挖掘、分析评价和匹配服务,推动高校科研院所有效盘活“沉睡”资源。获批建设省级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自贸区杭州片区成功创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改革做法,获国务院发文推广。截至2023底,全市参与开放许可主体29家,发布专利开放许可4607件,达成开放许可1680件次,被许可822件次,累计实现专利成交额5.7亿元,全省占比超过八成。

三、推动体系建设,建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梯队

(一)健全培育机制。认真贯彻新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针对文中明确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创建自有品牌和商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参与“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等8个方面26条举措,逐条做好任务分解,协调相关部门细化落实。不断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着力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坚持金字塔式梯度培育机制,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613家,位列全省第1;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21家,位列全国第6、省会城市第1。在2023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上,杭州作典型发言并获得国家部委领导高度肯定。

(二)强化服务赋能。聚焦专精特新企业经营发展需求热点和诉求堵点,研究出台《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双清双找”专项服务行动的通知》,重点针对专精特新“小巨人”群体,通过实现企业用房用地需求“清零”、政策兑现问题“清零”和帮企业找技术、找资金,进一步深挖营商环境优化空间,为“小巨人”种苗企业形成良好预期。联合推出“专精特新贷”政银担产品、专精特新企业专利护航行动等,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同时,发文明确市外新引进的专精特新企业享受同等级一次性奖励政策。

(三)提升培育质效。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数据库,定期开展专精特新企业新评复评工作,做到“有进有出”。坚持创新领航,支持企业研发能力和产业链能级不断提升,经努力,全市专精特新企业研发强度持续加大,创新效果更加明显。规上工业专精特新企业新产品产值率高于规上工业10个百分点以上,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牵头承担省“尖兵、领雁”等项目,在工业“六基”领域充分发挥补短板、填空白作用。

四、推动资源聚集,深化专精特新企业要素保障

(一)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力度。组织编制工业用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加快工业用地做地收储,实现“地等项目”。鼓励工业用地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方式,重点保障符合“标准地”要求的专精特新企业用地需求,支持采取“带项目条件”“带方案”出让。创新专精特新企业组团供地模式,允许企业联合参与竞买,建成后可按约定办理分割登记手续。鼓励存量提升改造,允许市区两级国有企业回购低效工业用地后,经属地政府批准同意进行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建成后的工业标准厂房(公共配套设施除外)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分割转让、分割登记,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产业空间。

(二)有序推进“工业上楼”。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工业设备上楼,明确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且满足相关规划及技术规范的项目可试点探索提高容积率至3.5左右。制定全市“工业上楼”工作指导意见,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等建设“工业上楼”项目,促进上下游产业布局从“分散”向“集群”转变;鼓励国有企业投资建设上楼项目,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用房需求,逐渐实现中小企业空间保障从“供地”向“供楼”转变。

(三)加大社会资本参与力度。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整合组建覆盖创新创业和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规模超3000亿元的“3+N”杭州产 业基金集群。截至2024年3月底,三支千亿基金累计投资我市五大产业生态圈项目超960个,投资金额约450亿元,一批专精特新企业获得融资。同时,指导相关市属国有企业推进杭州市专精特新产业基金组建和运营相关工作。推动金融机构精准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市融担集团推出“专精特新贷”银担专属产品, 通过创新“财政支持、银行让利、担保降费”三方协同模式,有效降低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成本,截至4月末,全市完成担保贷款发放10.59亿元,惠及企业132家。

下阶段,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持续重点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以较大力度和积极举措,主动引导预期、激发企业活力,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创新发展、人才培育、要素保障、精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最后,感谢贵委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也希望您持续关注我市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反馈。

联系人: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黄略,电话85257089。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