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89452/2024-0028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杭经信提〔2024〕121号 | 成文日期 | 2024-11-07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信息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关联类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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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朗廷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的提案《关于推动旧工业园提升改造,促进新制造业迭代升级的建议》(330号)收悉,提案提出的问题与建议紧扣杭州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经我局主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会办,现答复如下。
杭州的各类工业功能区在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就近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普遍存在以传统产业为主且同质化特征明显、低小散分布且效益不高、服务配套不完善且管理粗放、与开发区大平台联动不足且改造提升难度大等问题。近年来,在杭州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启动全域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契机下,我市正大力推进工业功能区有机更新,着力破解产业主平台发展空间不足、老旧园区土地利用低效和产业业态落后等问题,努力实现产业更新、空间增容、环境重塑、工业上楼、亩产倍增。
一、主要开展工作
(一)政策引领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精神,在全国43个城市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杭州作为试点城市之一,率先向国土资源局汇报,出台《杭州市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24〕2号),相比其他试点城市,杭州率先出发、走在前列、积极探索,突破相关政策的束缚,提出了最大限度的创新政策举措。一是牢牢把握试点契机。鼓励各区县(市)“先行先试、一地做好、全面铺开”,完善容错免责机制,赋予基层更多的自主权,充分激发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破原有主体桎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低效工业用地提升改造,减轻国有企业压力。三是针对性解决痛点难点问题。提出工业用地产权分割再开发举措,明确历史遗留用地手续办理解决方案等。
(二)出台工业功能区有机更新专项政策。今年3月,在充分衔接低效工业用地全域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我市出台《杭州市工业功能区有机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紧紧围绕打造“产业兴盛新天堂”目标,按照“拓空间、促转型、强创新、提质效”导向,以现状工业用地面积在300亩以上的工业功能区(一般不超过3000亩)为重点实施有机更新。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全市工业功能区质量效益水平、产业结构层次、集聚集约程度、创新创业活力、园区整体形象得到明显提升,成为承载五大产业生态圈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前期已进行5轮排摸,明确全市166个工业功能区的四至范围、用地现状、企业数量、亩均质效等,根据初步意向分为重点支持类、鼓励发展(引导转型)类、提升改造要类、限制退出类。后续将以实际数据为依托,做到科学评估、分类管理、分级管控、精准施策。
(三)积极降低用地成本。建立健全工业用地多元化供应体系,支持工业企业根据项目招引实际,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适宜的用地方式。允许企业联合参与竞买,建成后可按约定办理分割登记手续,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同时允许属地政府及国企参与低效工业用地二次开发,提升项目建成后可回购一定比例的工业空间,并按规定办理分割转让、分割登记;对民间投资的“工业上楼”项目,允许根据项目招引实际在出让前约定分割转让的条件及最大比例。鼓励工业园(片)区外工业用地通过置换方式向园(片)区集中集聚。支持“以地换地”“以地换房”方式,可采取先建设后腾退的模式,确保生产平稳过渡。
(四)稳步推进“工业上楼”。今年4月,我市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业上楼”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办函〔2024〕21号),明确“工业上楼”要求,鼓励因地制宜落实“工业上楼”项目,支持头部、龙头、“链主”企业及其关联企业“上楼”,实现上中下游产业布局从“分散”向“集群”转变。支持中小企业集聚发展,统筹布局不同类型工业用地,共建共享园区配套设施,逐渐实现中小企业空间保障从“供地”向“供楼”转变。突破单宗用地建设理念,以片区统筹开发模式,系统谋划、统一规划、整体设计、集中建设,打造高质量现代产业社区。
(五)优化园区产业布局。一是编制“一园一方案”。对于列入有机更新的工业功能区,每个园区根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明确主导产业、提升路径、推进时序等,编制“一园一方案”,努力形成“一园一主业、园园有特色”的发展格局。同时与产业发展规划和单元详细规划的编制做好衔接与协同。二是做好企业引育。围绕园区主导产业,招引培育一批链主企业、专精特新、隐形冠军和“小巨人”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提升产业发展质效。三是做好评价管理。根据《杭州市工业功能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拟启动首轮工业功能区综合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将工业功能区确定重点支持类、鼓励发展类、提升改造类和限制退出类4类。按照“分类引导、重点突破、典型示范、滚动实施”要求,对各类工业功能区进行分类管理。
(六)创新审批优化服务。创新工业用地审批服务,积极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明确简化工业用地详细规划调整审批流程,实现全市工业用地“规划编码、赋码上云、按码供地、码上服务、见码发证”的全过程应用,推行工业用地“带项目条件”“带方案”出让,工业项目实现“三零”发证、“拿地即开工”,助推企业快落地、早投产、优用地。
二、下一步计划
(一)加快推动工业功能区有机更新。进一步强化政策引领,充分运用好政策工具,推动政策落实落细。聚焦《杭州市工业功能区有机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的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加快推进工业功能区有机更新。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功能区有机更新工作,各区、县(市)政府加强工作领导,建立实体化专班,制定出台本辖区三年行动计划。二是明确年度任务。请各区县匹配好全市低效工业用地盘活任务与工业功能区范围,分解下达各区县(市)工业功能区有机更新任务,确定分年度任务、更新项目和推进计划,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三是确保政策连贯性。充分衔接低效工业用地全域治理和城市更新行动,促进全市制造业焕新跨越,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推进企业提质增效。加大功能区内低效企业改造提升帮扶力度,引导企业通过“有机更新、数智改造、合作招引、兼并重组、转让盘活、收储做地、复垦退出、规范用途”等举措,实现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和工业产出亩均质效提升。按照各功能区功能定位和承载能力,充分利用存量和新增产业空间,围绕五大产业生态圈和各地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开展精准招商。实施大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工程,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引导和支持功能区内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三)加强公共服务配套建设。统筹考虑工业功能区总体布局和近中远期发展,持续完善水电气、道路、通讯、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工业功能区必要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业功能区落实配套用地并提升指标集中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不断提升园区产城人文融合水平。
(四)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优化市本级“腾笼换鸟”专项资金使用,一是区县市综合奖补,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每年对区、县(市)实施高耗低效企业帮扶提升、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业功能区有机更新、工业经济运行质效、创新强工、招大引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五城区、其他八区(县、市)两组分别排名,给予分档资金奖补,资金总额不低于市本级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的50%。其中工业功能区有机更新因素包括腾换总量、产出效益、企业引育、小微企业园建设等维度,权重系数0.15,由市经信局牵头评价。二是功能区直接奖补,在择优遴选、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每年对绩效优异的重点支持类工业功能区给予资金奖补,资金总额不高于市本级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的35%。三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用于支持临空经济示范区“腾笼换鸟 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及其他重点工作的,按省对“腾笼换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和相关管理办法。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特此反馈。
联系人:市经信局产业转型升级处莫晗筱,电话85257064。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