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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21-2537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1-10-29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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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1-10-29 11:4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1〕165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同时符合《通知》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原则上为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即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原已评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按申报项目要求填报申报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名单。

3.申报企业主导产品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在产业链关键领域“锻长板”“补短板”“填空白”或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的企业,优先推荐。

4.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的,不再推荐。

(二)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

1.申报2021年度省隐形冠军企业需严格符合《通知》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申报企业主导产品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属于《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发展重点或在产业链关键领域“锻长板”“补短板”“填空白”的企业,优先推荐。

3.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不再推荐。

二、组织实施

(一)推荐名额

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名额见附件2),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受理。

(二)报送方式

企业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1.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企业于10月28至11月15日登录企业码平台(https://qymgw.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附件3),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4)报所在地经信局。

2.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企业于10月28日至11月15日登录企业码平台(https://qymgw.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表》(附件5),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7)报所在地经信局。

(三)报送要求

请各区、县(市)高度重视本次申报推荐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名额要求严格把关,认真核实企业申报材料,择优推荐。于11月18日前正式行文盖章上报省隐形冠军企业推荐名单,并提供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我局。于11月22日前正式行文盖章上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名单,并提供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局。企业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企业具体申报问题请直接咨询所在地区、县(市)经信局,咨询方式详见附件8。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889号新州大厦14楼1415室(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郑振华收。

附件:

1.省经信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docx

2.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3.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docx

4.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资料清单.docx

5.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表.docx

6.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评价标准.docx

7.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资料清单.docx

8.申报咨询电话.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8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21-25373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0-29

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29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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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1〕165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一)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需同时符合《通知》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原则上为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即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原已评省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按申报项目要求填报申报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名单。

3.申报企业主导产品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在产业链关键领域“锻长板”“补短板”“填空白”或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的企业,优先推荐。

4.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的,不再推荐。

(二)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

1.申报2021年度省隐形冠军企业需严格符合《通知》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申报企业主导产品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属于《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发展重点或在产业链关键领域“锻长板”“补短板”“填空白”的企业,优先推荐。

3.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不再推荐。

二、组织实施

(一)推荐名额

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名额见附件2),超出推荐名额的不予受理。

(二)报送方式

企业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

1.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企业于10月28至11月15日登录企业码平台(https://qymgw.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附件3),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4)报所在地经信局。

2.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企业于10月28日至11月15日登录企业码平台(https://qymgw.jxt.zj.gov.cn)在线填报《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表》(附件5),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附件7)报所在地经信局。

(三)报送要求

请各区、县(市)高度重视本次申报推荐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和申报名额要求严格把关,认真核实企业申报材料,择优推荐。于11月18日前正式行文盖章上报省隐形冠军企业推荐名单,并提供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我局。于11月22日前正式行文盖章上报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名单,并提供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局。企业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企业具体申报问题请直接咨询所在地区、县(市)经信局,咨询方式详见附件8。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889号新州大厦14楼1415室(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郑振华收。

附件:

1.省经信厅关于组织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docx

2.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3.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表.docx

4.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资料清单.docx

5.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表.docx

6.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评价标准.docx

7.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资料清单.docx

8.申报咨询电话.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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