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489452/2021-0015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1-04-14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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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1-04-14 11:3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培育一批“冠军”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决定开展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企业培育库,重点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冠军”企业,推动企业沿市级“冠军”企业-省级“隐形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单项冠军”梯次升级。力争到2022年,全市市级以上“冠军”企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入库培育企业300家以上。

二、培育条件

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2015年12月31日前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重点领域。企业主导产品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优先入库培育:

1.《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

2.《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11类重点发展产业或杭州市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发展的重点产业和标志性产业链。

(二)经济效益。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4000万至20亿元,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持续增长,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5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主要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国前10位或全省前5位,且具有优良信誉,或为世界500强等大企业主要配套商;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

(四)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中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五)经营管理。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

(六)其他要求。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已经是浙江省“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无需申报。

三、组织实施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在线填写《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申报表》(附件2)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应如实填写信息,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发现虚假申报,一经查实,立即予以退库处理。

2.区县初核。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根据培育条件和入库审核指标(附件4),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名单。

3.名单审定。市经信局组织对推荐名单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纳入杭州市“冠军”企业培育库。

4.动态管理。入库培育企业采取动态管理,并择优推荐申报浙江省“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入库培育企业需根据要求定期填报运行数据。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入库,确定推荐培育对象,并对入库企业加强监测、指导和跟踪服务。

2. 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申报系统的技术支持、数据管理等工作由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

联系人: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黄略  电话:85257089;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郑振华 电话:87063976。

附件:

1.企业申报入库操作指南.docx

2.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申报表.docx

3.相关佐证材料.docx

4.入库审核指标.docx

5.申报企业真实性声明(参考模板).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4日


索引号

002489452/2021-00155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4-14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14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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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制造业“冠军”企业培育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要求,培育一批“冠军”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决定开展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企业培育库,重点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冠军”企业,推动企业沿市级“冠军”企业-省级“隐形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单项冠军”梯次升级。力争到2022年,全市市级以上“冠军”企业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入库培育企业300家以上。

二、培育条件

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2015年12月31日前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重点领域。企业主导产品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优先入库培育:

1.《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

2.《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明确的11类重点发展产业或杭州市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发展的重点产业和标志性产业链。

(二)经济效益。2020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4000万至20亿元,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持续增长,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三)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5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主要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国前10位或全省前5位,且具有优良信誉,或为世界500强等大企业主要配套商;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球前10位。

(四)创新能力。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等。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中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五)经营管理。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

(六)其他要求。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已经是浙江省“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无需申报。

三、组织实施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申报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在线填写《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申报表》(附件2)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附件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应如实填写信息,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发现虚假申报,一经查实,立即予以退库处理。

2.区县初核。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根据培育条件和入库审核指标(附件4),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名单。

3.名单审定。市经信局组织对推荐名单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即纳入杭州市“冠军”企业培育库。

4.动态管理。入库培育企业采取动态管理,并择优推荐申报浙江省“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入库培育企业需根据要求定期填报运行数据。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入库,确定推荐培育对象,并对入库企业加强监测、指导和跟踪服务。

2. 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申报系统的技术支持、数据管理等工作由杭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

联系人: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黄略  电话:85257089;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郑振华 电话:87063976。

附件:

1.企业申报入库操作指南.docx

2.杭州市“冠军”企业入库培育申报表.docx

3.相关佐证材料.docx

4.入库审核指标.docx

5.申报企业真实性声明(参考模板).docx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4日